和載具發展同步的是,我軍的核部隊編制規模也在軍改後得到了擴大。關於我火箭軍的核導彈規模到底有多大,筆者就算知道也是不能寫的。但公開資料表明,在軍改前,一共有超過10個洲際導彈旅。軍改後,火箭軍執行了基地-旅的編制體制改革,導彈旅數量整體增加,其中洲際導彈旅被擴充到了接近20個,編制擴大了60%。
而且,在火箭軍上一輪編制體制改革中,每個導彈旅的導彈發射數量也有了顯著增加。我國的核載具數量,從接近百枚發展達到數百枚。考慮到東風-5B和東風41兩種導彈具備多彈頭(MIRV)能力,我國的核彈頭數量也從上百個增加到達到數百枚彈頭的水平。
與之相對的,美俄的核載具數量,在New Start條約的規定下,僅僅保持有700多枚載具,1550發部署狀態的彈頭。在載具總量方面,解放軍的載具數量已經達到了美俄的三分之一左右。這還不考慮空軍某轟炸機旅需要的32枚彈頭/導彈以及6艘094需要的72發巨浪-3型潛射彈道導彈與72枚以上適配的彈頭。如果在計算這些載具以後,我軍的載具數量與美俄之間的差距還會進一步縮小,但由於我軍目前列裝的多彈頭載具較少,總體彈頭數量有差距。
雖然現在大量火箭軍部隊處於“缺編”、“頂編”狀態,空軍和海軍的兩款新型導彈尚沒有太多公開消息,但是如果海軍、空軍和火箭軍在未來5年補齊了編制內導彈和彈頭,那麼解放軍編制內核武力規模,將接近New Start條約下的美俄三分之二的水平。
雖然當前中國核武庫規模較小,但中國已經證明自己有能力擴充核載具和核導部隊,足以引起美國的重視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核焦慮”。
首先就是美國自認為陷入了核劣勢。在過去30年裡,美國基本維持了一家獨大的核軍備態勢。冷戰結束以後,美國和俄羅斯在START條約下維繫了相同的核規模,但美國依靠核載具的先進性能,維持了對俄的核優勢。但隨著中國崛起,加上俄羅斯研發了“薩爾馬特”和“先鋒”等新的有效核平台成功研發,中俄核力量之和已經是簡單的1+1>1。這種態勢變化對於“大國競爭”時代的美軍,是“80年未有之大變局”。
從二戰結束開始,美國對於太平洋西岸遠東的地區的核力量投入就較少,有限的核武器僅僅負責打擊蘇聯遠東方面的目標和中國境內的工業/軍事目標。在冷戰結束以後,美蘇雙方削減絕大部分戰術核武器和80%的戰略核武器,美軍的主要核力量也因此部署用於對付歐洲的俄羅斯。如果中國核武器規模增長,美國戰略司令部勢必要分兵,向西海岸部署更多的核潛艇與轟炸機部隊,以及至關重要的偵察情報力量,以應對解放軍的核力量。這對於美軍整體的核態勢而言,是一種字面意義的“拆東墻補西墻”。
美國搞霸權主義,長期目標是維持超過中俄之和的優勢核武力。為了避免“此消彼長”,美軍最好的應對手段是核擴軍。但美國的整體國力,加上國內的政治意願,以及當前的START體系,無法支持美國在未來建造對中俄的“絕對核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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