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擴大軍艦艦隊規模及其在西太平洋(包括日本西南水域附近一帶)的海軍活動的背景下,日本決定將攜帶直升機的驅逐艦改裝為航母。
此舉受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日本入侵的中國的批評。北京宣稱東京可能違反其和平憲法。和平憲法是日本堅持戰後和平發展的法律基礎。根據和平憲法規定,日本不得擁有可能用於大規模摧毀另一個國家的“進攻性武器”,包括“攻擊型航母”,因為它們將直接超出用於自衛的“最低必要水平”的定義。
但是,日本2018年的防務計劃指南說,進行現代化改裝後的“出雲”級軍艦將繼續作為“多功能驅逐艦”開展諸如保衛國家的任務。此外,“出雲”級軍艦不會配置任何永久性戰鬥機中隊。採購F-35B戰機是“出雲”級軍艦現代化計劃的一部分。
日本西南部島嶼衹有數量有限的機場可以支持常規戰鬥機的起飛與降落。這些島嶼與中國台灣非常接近,這意味著如果這些偏遠的日本島嶼用於支持美國的軍事行動,它們很容易被中國的彈道導彈和巡航導彈擊中。
擁有航母將使日本戰機在東海作戰時具備更大的靈活性。東京計劃為其航空自衛隊購買42架F-35B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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