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任務就是鞏固國防,保衛祖國,抵抗侵略。”鄭宏明確表示,我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衛和管控措施,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我國《國防法》規定,解放軍的使命任務之一,就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我國《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絕不容許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這位專家總結說,上述一系列法律規定,無論是國際法還是中國國內法,都是解放軍為有效履行自身使命任務、在本國領土和管轄海域實施演習的法律依據,“解放軍搞演習,不是也不需要找所謂‘借口’,而是在落實和執行國內法,忠實履行使命任務。這次賴清德謀‘獨’挑釁,解放軍必然要亮劍而出、懲戒震懾。可以說,挑釁一次、反制一次。挑釁愈甚、反制愈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