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陽的說法可以代表很多體育教師的意見,記者在採訪過程中感到,由於“校園足球”概念受到全社會的熱捧,使得不少學校體育教師要額外承擔很多工作,“放學後帶隊訓練”,“休息日帶隊比賽”,如果再加上“校園足球教練培訓輔導”課程,體育教師的“義務勞動”時間將成倍增加,“雖然學校會給一定的補助,但因為沒有這方面的薪酬制度,這種補助也是象徵性的。”
因此,中國足球改革的“最後一公里”,必然包括學校體育教師要求“按勞取酬”的權利,而在亞足聯A級教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指導員主講師陳長紅看來,中國足球改革的“最後一公里”,除了提高學校體育教師的待遇之外,“政府部門應該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青少年足球培訓機構,然後由政府部門出面購買這些培訓機構的社會服務,再分配到學校”,“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學校體育師資力量不足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首先,大家不要人為拔高校園足球的意義,校園足球就是讓孩子去踢,去玩,學校把足球當成學生的一種常規體育健身手段就足夠了。其次,是明確青少年足球培訓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比如現在的基層業餘足球俱樂部,都歸當地足協管理,但以後是不是要歸教育部門管理?”陳長紅說,“因為我自己做了很多年青少年足球培訓方面的工作,所以對‘要讓校園足球、新型足球學校、職業俱樂部、社會足球等各種培養途徑銜接貫通’這句話感觸特深,渠道不暢通,做起來就事倍功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