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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評社常務副社長周建閩、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助理教授田飛龍、中評社常務副總編輯羅祥喜(中評社 黃博寧攝) |
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記者 黃博寧)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田飛龍博士昨日到訪中評社香港總部,並就香港民主進程、普選等熱點問題接受了中評社訪問。田飛龍認為,《基本法》是北京將香港本地訴求充分考慮後得出的產物,反映出了高水平的協商與民主,是內地與香港共同商議的結晶,值得兩岸解決台灣問題時借鑒。他並指出,《基本法》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有著當時內地法制不健全及相對忽視司法權憲制地位的特定背景和局限,未充分估計和應對雙普選之後特區立法、行政、司法權力全面本地化帶來的中央管治困難。
這一困難的預期,如今已很明顯,並構成《白皮書》出台的重要背景。尤其雙普選後,立法、行政、司法權力都歸於香港,必然導致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困難。因此,回歸50年後,中央可以考慮對香港擁有的司法終審權做出一定調整。《白皮書》提出的“法官愛國論”以及“三軌制基本法”解釋模式,已有構建針對特區司法權的中央監督機制的端倪,遠期可在《基本法》大修時考慮構建正式的最高人民法院與特區法院之間的某種審判指導關係,但允許做出不同於內地制度的特殊安排。央港關係的法律調控由行政軌轉向司法軌,可有效降低雙方政治衝突,促進政治問題法律化和司法化,順應中國整體的法治轉型進程。而香港的民主自治亦可由此獲得更大空間。這一遠期結構性思路,亦可有效解決香港部分團體和人士的“只取不予”式的地方本位主義。
《白皮書》體現中央對香港問題再思考
田飛龍認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是中央對香港政策的重新梳理和闡述,並沒有多少新的東西。不同之處在於中央把原來雙方的“默契”公開,且提出“全面管治權”這一概念。這反映了中央對香港問題的反思。
田飛龍說,從1984年到現在,中央對香港一直相當克制。高度自治下的香港有司法終審權以及雙普選後在行政和立法上的權力。這是中央對香港繁榮穩定的良好意願,也是中央希望用香港樹立“一國兩制”的示範。
從實際效果看,中央的治港方略使香港社會繼續朝著高度多元化、自由化的方向發展。也因為這一點,回歸十七年來,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23條的立法沒能完成,2012年推出的“國民教育科”也沒能落實。
田飛龍認為,這兩項在中央看來“不是問題的問題”成了問題,還成為民主派的批評對象,反映出香港精英無法將“中央的核心關切予以有效理解消化”,從而帶來了中央對香港的再思考。因此,中央在特首普選中加入了“愛國愛港”的標準,並把《基本法》中的以備胎形式存在的“全面管治權”通過《白皮書》公開,希望能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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