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一是杜絕幹部“帶病提拔”。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乾打雷不下雨,還是用有關係、打招呼等老一套,群眾就會說“又是搞假的”。當務之急,嚴明黨紀、依法治權、徙木立信、選賢任能,真正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變化,說用人體制改革得好。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探索地方“一把手”有效監督機制,加大權力公開運行改革。探索新提拔領導幹部家庭財產、重要事項的核實制度,出台細則,嚴格執行“不申報不提拔”、“不如實申報不提拔”、“凡提拔必核實”規定。公開核實結果,腐敗了就不能提拔,腐敗了就要懲處。
二是加快選人用人制度改革。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公開選拔、公正透明、公平競爭。公開選拔一批德才兼備的好幹部及時充實到關鍵領導崗位,激濁揚清,樹正氣,引新風。讓不想腐、想幹事、能幹事的幹部幹成事。重用講實話、幹實事、敢擔當的幹部。探索能上能下的機制,明確標準,健全競爭選拔、及時調整制度,激發活力。探索能進能出機制,打破地區部門限制,由多數人在多數人當中選人,唯賢是舉,風清氣正。探索管用的政績考評機制,“伯樂相馬”、“賽場賽馬”,讓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的好幹部脫穎而出。“好學才能上進”,讓學習成為幹部進步的階梯,幹中學,學中幹成為從政的一道靚麗風景線。
三是加強問責監督制度建設。在幹部任用提名環節、考察環節、決策環節,把群眾公認作為必要條件,依法辦事作為重要內容,公開透明作為運行常態。落實用人責任追究制度,倒查幹部“帶病提拔”過程,問責到人,誰提名推薦、誰簽名負責;解決“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表面走程式的問題。堅持巡視監督,強化法治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增強監督合力,把選人用人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後方支援記者:廖梓達 楊犇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