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和中國評論通訊社在廈大臺研院簽署協同合作協議現場。右為李建發,左為郭偉峰。(中評社 林艷攝) |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實施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和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新型智庫”的講話精神,提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涉台工作部門之間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協同創新能力,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成為由廈門大學牽頭與復旦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福建師範大學共同組建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簡稱“兩岸協創中心”)的協同合作單位。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兩岸媒體交流與合作領域進行協同攻關,共同研討,以取得創新性成果為目標。
三、雙方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有效合作,乙方同意作為理事單位參與“兩岸協創中心”的工作。
四、雙方本著互惠原則,在政策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共同舉辦研討會,共享研究資料,在協同創新研究、人才培養、社會實踐提供便利。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建單位代表、協同單位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五年,到期後根據合作情況,經友好協商後續簽。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一並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