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海洋漁業資源攜手養護模式
第一、共同控制海洋捕撈力量,調整捕撈結構。鄧啟明說,近年來,兩岸投入東海的捕撈力量未能有效減少,衰退的漁業資源未能恢復。為了儘快恢復已衰退的漁業資源,近海的捕撈強度必須大幅度減少。兩岸可以互相協商,確定各方的漁船數、功率總量、作業海域和作業方式等指標,並根據資源量的狀況進行定期的修改。
第二、海峽實行同一捕撈作業許可制度。鄧啟明說,目前兩岸均有實行捕撈作業許可制度,但內容不統一,步調不一致。兩岸應聯手分析目前捕撈許可制度的實施效果,協商實行同一捕撈許可制度。這樣,既可以減少漁業糾紛,也可以控制雙方的捕撈量。具體的方案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分析哪些漁具漁法可以共同限制或禁止使用;統一網具允許使用的最小網目尺寸;光誘漁具作業允許的最大燈光強度;探討制定相同休漁方式的可行性。
第三,攜手發展休閒漁業,減輕漁業資源壓力。鄧啟明說,休閒漁業是20世紀60年代在一些經濟發達國家迅速崛起的一種新的產業。由於它帶動了漁具、交通、餐飲、酒店的發展,在總體經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美國在這方面開創了良好的例子,美國大力發展休閒漁業,轉移了大量的漁業勞動力,估計創造了120萬個就業機會。台灣地區建設富麗漁村,發展有特色的娛樂性漁業,並投入大量資金建設人工漁礁。大陸可以學習、借鑒台灣地區的先進經驗,建議兩岸合作在大陸建設海洋休閒漁村,發展休閒漁業。這樣,既可以轉移部分捕撈力量、減輕漁業資源壓力,又可開創海洋漁業經濟新的增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