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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勇 |
中評社記者:《港區國安法》規定公職人員要進行宣誓,但根據目前的現行法律,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六類人士中並未包括區議員。特區政府也表示將會修例並將區議員納入宣誓安排中。您如何看待區議員宣誓的必要性?
陳勇:這就像婚姻關係,婚姻的基礎是愛情,但僅有愛情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法律的規範來保護婚姻。雖然過去區議員也需要簽署一些文件,但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效用,因此就要將原有的“消防系統”進行升級。嚴謹的宣誓程序可以更加清晰、規範化,不宣誓就無法入閘。
中評社記者:日前,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香港特首也可改由協商產生。您如何看待以協商產生特首的方式?
陳勇:這是其中一個選項,《基本法》第四章清楚地寫明特區行政長官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什麼有時候要協商?比如現在疫情狀況下很難全面鋪開選委會和立法會的換屆,就可以考慮採用協商制度。當然,不管是選舉制度還是協商制度,關鍵在於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合境。另外,有些人也提出,現在提協商制度是為了說給非愛國者、反中亂港者、暴力分子以及其後台聽,不論其包裝手段再隱蔽,一旦發現威脅到整個香港、國家的整體安全和根本利益,就可以依法啟動協商制度。
中評社記者:對於特首選舉制度,您認為還有何進一步需要完善之處?
陳勇:香港回歸以來,我們已經經歷了四任特首。通過這二十多年的實踐,應該對原有的框架體制及時去檢視更新。其中,選委會更加需要進行撥亂反正、回歸正軌。比如,本來選委會組成中是沒有區議員的,後來在歷次改革中,區議員占選委會人數越來越多。事實上,區議會本身是屬於諮詢架構,而非憲制架構,應該將其代表性按照《基本法》將其理順並且歸位。同時,選委會的選委中還有一些公然違反國家法律和攬炒的人,說明這個制度也有問題。既然要進行制度改革,寧願一次性解決,省得過一段時間又發現問題又要來解決。
中評社記者:今年的兩會,您將提出哪些建議?
陳勇:準備了不少的提案,其中一個是關於便利港澳市民為購房目的跨境資金轉入的建議。我們看到,大灣區置業對港澳市民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現在因為缺乏清晰的制度導致很多人在資金轉入內地這方面遇到了困難。當然,還有日常的跨境消費的資金轉賬都存在很大的不便性,這其實很不利於大灣區一體化概念。建議建立跨境快速支付系統,比如可以通過香港與內地戶口雙循環的方式進行互換。如果能夠將香港確定為中國數字貨幣的境外試點,就更加方便了,同時也更容易進行法律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