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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金融發展協會主席魏明德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中評社 林艷攝) |
深化擴大香港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中評社記者: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五週年,在“橫琴金融30條”“前海金融30條”中有大量全國或廣東首創的金融政策。您認為,香港應該如何把握住大灣區金融改革政策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作用?
魏明德:香港必須要深化擴大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開放金融業是內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針,透過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推動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一國兩制”下,兩地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發展迅速,作為全球最大人民幣離岸中心,為內地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渠道,讓內地及世界各地的資金匯聚。
香港金融業監管制度健全,體系穩健,資產質素良好,流動性充裕且健康,能夠應對市場的壓力。香港施行國際金融市場主流的普通法,也是中國唯一地區採用普通法,也是全球唯一地區同時適用中、英文普通法,有利積極與國際金融多邊監管合作, 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增強國際競爭力和規則影響力。
就兩地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建議推出“新股通”。在法律監管上,“新股通”的南向交易,即“內投外”,在香港應該不存在法律障礙。目前的滬港通監管規則已包含香港已上市公司對內地投資者增發新股的條款,而認購公司增發的股票與首次上市發行的股票沒有本質區別。因此只要內地監管機構再向前一步,“新股通”的南向交易便暢通。至於北向交易的“外投內”,在內地更沒有法律障礙,因為這些公司在內地上市,受內地監管,在香港如初期僅對專業投資者開放就更沒有重大監管考慮。倘若“新股通”能夠推出,對香港市場而言,將進一步豐富香港市場的流通量,吸引海外知名企業大規模來港上市;對內地市場而言,則有助於內地投資者實現財富的全球配置。
建議在大灣區打造國際碳排放交易中心。內地現時已設立多個碳排放交易所,但交易率相對較低,覆蓋行業有限。唯有較多行業進入,才能增加減排企業成本之間的差異,提升市場交易活躍度。同時,碳市場金融化不足,市場產品體系比較單一,未能應對市場對風險管理工具的迫切需求。香港可參與內地碳市場的金融化,發揮金融專長,融合國內、國際網絡,設計創新金融產品,幫助推動擴大交易範圍和交易額、調動市場活躍度的能力。
內地早已開始發展綠色金融項目,現時已設立多個碳排放交易所,而大灣區現有廣州、深圳碳排放交易所,香港在這方面或有落後情況,但香港本身經濟所產生的碳排放總量不足以提供一定規模的交易量和流通性。建議特區政府加快和大灣區內交易所合作,起初建立大灣區碳排放交易中心。之後,引入國際投資者、交易商等參與,打造國際碳排放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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