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實踐啟示我們,遏制“台獨”分裂、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對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和人民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法律,並貫徹落實到對台立法、執法、司法全過程;必須堅持在國家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思路,把兩岸關係前途未來牢牢掌握在兩岸中國人自己手中;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強化對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推進反“獨”促統,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協同配合,發揮最大效應。
同志們!
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也曾歷經滄桑、飽受磨難。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人民艱苦奮鬥,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式現代化道路,迎來了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任何人任何勢力都阻擋不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
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對台決策部署,以更加強烈的擔當、更加積極的作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第一,堅定信心決心,扎實推動祖國統一進程。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是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我們要把握歷史大勢,堅定祖國統一的信心決心,堅持辦好自己的事,全面提升綜合國力,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增強新質戰鬥力,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奠定更堅實基礎。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基礎上,同台灣各界有識之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對話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美好未來。
第二,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為“台獨”分裂勢力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紅線。一段時間以來,“台獨”分裂勢力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同台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與兩岸同胞利益福祉背道而馳。我們堅決打擊“台獨”挑釁行徑,堅決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涉,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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