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從內容來看,英國沒有赴香港進行調查的權利,雖然《中英聯合聲明》已在聯合國登記,但登記不等於備案,根據聯合國憲章顯示,登記意味著這份聲明能夠在聯大會議的發言中引用,而並沒有所謂“監督權”規定。
宋小莊說,當年的中英聯合小組是為香港和平過渡而設立的磋商機構,並非權力機構,而這個小組在2000年1月1日就終止了,從2000年以後,英國對香港只能透過外交部來表達關注。同時,《中英聯合聲明》的落實是靠《基本法》落實,而不是聲明本身,此外《基本法》是中國國內法,英國當然沒有權利來進行監督。
宋小莊表示,在“佔中”結束以後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是推動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再啟蒙,但我們所說的“啟蒙”和歐洲19世紀的啟蒙運動並不一樣,我們是要香港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是要把《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偏差糾正,改變人們對它認識上的誤區。
事實上,中央並沒有收緊對香港的政策,只能說是按著《基本法》文本辦事,在香港回歸初期,中央對《基本法》的的解讀太寬鬆了,現在正是要依本子辦事的時候,通過糾正過去在《基本法》實施過程中的失誤和偏差,讓人們重新認識《基本法》的內容實質。
同時在“佔中”過後,還應著力恢復香港法治、處理通識教育教育問題、應對有關組織對“公民抗命”的誤導,以及推動年輕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