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會議,兩岸雙方在充分交換看法後表示,要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堅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決心和信心,切實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繼續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取得新進展,讓兩岸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受益更多。雙方達成十項共識,其中包括:
——兩部門加強交流溝通,共同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作出努力。
——繼續推進兩岸制度化協商,盡快就貨物貿易協議達成共識,早日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十一次會談,並適時簽署新的協議。
——推動盡快完成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商談,務實處理彼此關切。
——推動“陸客中轉”方案商談,爭取年中達成一致,為盡快實施做好準備,並就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進行磋商,爭取取得進展。
——進一步加強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並為此創造有利條件。
——創造條件擴大深化兩岸青年和基層民眾交流,加強彼此了解,增進同胞感情,共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繼續加強保護對岸求學學生的合法權益,擴大相互采認學歷範圍,持續推動兩岸大專院校交流合作。
——繼續就通緝犯遣返問題保持溝通、深化合作,維護兩岸交往秩序和人民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