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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在太原開庭審判日本戰犯。(陳弘提供) |
陳弘講述,當時的情況是審判少數,釋放多數。多數的日本戰犯分三批釋放回國。第一批坐船回到日本,一上岸之後,戰犯的總代表就發言:“我們回到祖國非常高興,非常幸運能夠見到親人。我們在中國犯下了滔天罪行,不可饒恕的罪行。由於我們低頭認罪了,中國人民對我們寬大處理,把我們送回來,這是中國人民的大德。我們這條命是中國人給的,我們重新做人,我們這條命餘生只能夠獻給日中友好。”當時在場的日本媒體目瞪口呆、啞口無言,還以為能在這些戰犯口中聽到罵中國的話。
另外,這些戰犯回國以後組織了“中國歸還者聯合會”,從事日中友好運動,成為日中友好的有利力量。這些戰犯是1956年放回日本的,當時中日還沒有建交,中國的代表團去日本沒有保障,沒有人保護,右翼分子還會來干擾破壞,這些回國的戰犯自動組織糾察隊,通宵輪流站崗保護中國代表團。
人道主義的感化對戰犯起了很大的作用,陳弘說,由於中國政府對撫順戰犯管理所的犯人給予了充分的人道關懷,改造期間為患有重病的犯人醫治、關懷他們的生活,這些戰犯在回國後對中國政府充滿感恩。
這些日本戰犯很懷念撫順戰犯管理所,後來捐款建造了“抗日殉難烈士謝罪碑”,永遠記住對中國的謝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