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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黨校中共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中評社 王永雪攝) |
中國單一制的國家結構也有獨特的優勢,能使中央對中國這樣一個大國保持有效的管控,能夠集中全國的力量辦大事。謝春濤指出,最近這些年,中央包括東部發達地區對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的大,而這樣的事情在聯邦制國家是不會發生。
謝春濤指出,從去年11月份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到現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60項改革中已經有接近40項已經有了具體的實施方案,或已開始試點。通過這樣決策出台的過程,包括決策落實的過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中國只有一個權力中心,就是中共中央。中國所有各方面的重要領導人選在中共中央都有位置,例如政府的領導人、人民代表大會的領導人、政協的領導人,往往都是中共中央的委員,或中央政治局的委員,甚至有的是中央政治局的常委,都參與權力中心,重要的決策都是中共中央制定出來的。謝春濤認為,這樣的制度避免兩黨制、多黨制所必然要有的內耗、扯皮問題。
第二、中共的決策是高效的。權力中心決定的政策,各方都會站在同一個立場上,為了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為了人民的福祉,沒有黨派之爭,沒有不同的政治利益的爭論。謝春濤指出,中共短時間就可以作出決策,而且決策作出之後容易得到執行,這在多黨制、兩黨制的體制下難以想象。
第三、決策的過程是民主的。不同的意見建議都有可能提出來,包括媒體的意見也會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中共中央專門有負責信息搜集的機構,各方面的意見都會被搜集過來,提交到決策層。謝春濤認為,決策過程充滿了協商,沒有理由認為不民主。
第四、中國的體制是符合法治原則的。中共中央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在執行時,習近平總書記說了這樣一句話,“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謝春濤表示,改革要經過法治制度的修改才能實施,如果置法律於不顧,甚至違背了法律,這樣的改革就破壞了法治。
第五、中國的體制制度,能夠避免某一個部門、某一個方面出於自己的利益出發作出某些決策。部門利益的問題通過這樣的決策體制,體現得比較少,更多的是站在整個國家、整個人民的角度考慮各個方面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