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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信辦出台“約談十條”:規範網絡新聞信息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9 00:37:29


國家網信辦信息服務管理局局長范力(中評社 王永雪攝)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約談十條”)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網,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依法辦網、文明辦網,規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建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制度。本規定所稱約談,是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發生嚴重違法違規情形時,約見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指出問題、責令整改糾正的行政行為。

  第三條 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實施約談,約談情況應當及時向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告。對存在重大違法情形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單獨或聯合屬地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實施約談。

  第四條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可對其主要負責人、總編輯等進行約談:

  (一)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於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嚴重的;

  (二)通過采編、發布、轉載、删除新聞信息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註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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