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同時也應該重新考慮處罰違法者的手段——不止是鞭刑(從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酷刑與新加坡21世紀經濟強國的形象不符)。當局最近對嚴苛的判刑法例——向毒品案件相關者施以死刑——有了鬆動的態度。這些對社會都沒有明顯的不良影響,而政府沒有理由不進一步修改針對其他罪行的刑罰。
但不幸的是,新加坡當局的精力似乎都放在了如何更好地控制異見——把反對者綁上法庭,而非逮捕他們。誹謗訴訟經常被用作政治工具,而在法律中定為罪行的“中傷法庭”,則被用來撲滅所有質疑司法審判的聲音。
社會應該鼓勵新聞自由,而非默不作聲。新加坡人基本上可以從任何渠道獲取新聞,包括部份尖銳的本地博客和網站。強迫那些最受歡迎的網媒向政府註冊並繳費是短視的,鼓勵官方媒體更敢言才是上策。
李光耀多次指出,新加坡的經濟騰飛與其“保姆國家”式的治理(nanny-state rules)密不可分——否則新加坡只會更“不開化、粗暴”、也更混亂。這種說法有一定的爭議性,且幾乎肯定不會再應驗了。新加坡人已經有能力擺脫李光耀遺留下來的一些政策,這也是大勢所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