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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學與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暨座談會主持人劉廼強(中評社 鄧冠英攝) |
香港泛民一直標榜代表民意,其在立法會分區直選中亦獲過半選民支持,而在選舉委員會中,泛民所佔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反對派亦據此屢屢非議選委會乃至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鄒平學指出,勿將廣泛代表性與平等代表性畫上等號,在憲制層面,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主要是在群體意義上、社會階層界別意義上,而非個體。
“過半數”門檻亦是泛民反對人大常委政改決定的理由之一。泛民聲稱,若特首候選人須獲過半數提委會成員提名,則不利於泛民人士“出閘”(即成為候選人)。鄒平學認為,“過半數”當然體現了對參選人進行的“篩選”,也必然限制了一些參選人士的被選舉權,但提名門檻是基於法律和制度的合理限制,而非泛民所稱的“不合理限制”,泛民人士能否“出閘”,取決於參選人的表現與能力。
泛民稱政改決定“一錘定音”,香港已無討論空間。因此,反對派連日表態欲杯葛政改,不再參與次輪咨詢。鄒平學認為“咨詢毫無意義”系錯誤認識。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只是為香港政改定出原則性框架,在不超越《基本法》及本次政改決定的基本框架下,仍有很多問題值得研究:比如,提委會是否有5年任期快堅持提委會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的前提下,如何完善各界別的具體構成等。
鄒平學表示,合作精神對實現普選十分重要,若每個人都抱著我的訴求的不到實現,也不讓別人的訴求得到滿足的自私想法,則不可能實現合作,“只有恪守捨個人與政團之小我,為五百萬選民之大我的信念,才能實現普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