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產業合作專案孵化器及相關服務機制,兩岸產業合作的一個重要目標是,提升技術和共創品牌,這就涉及到技術創新的支持問題,目前在大陸的一些產業園區已有的技術創新孵化器雖有所成就,但缺乏深化兩岸產業合作的針對性,因此,應該考慮調整現有孵化器的功能,建立專門針對兩岸產業合作的孵化器政策及機制,充分和有效地利用孵化器為促進兩岸產業合作服務。
5、建立產業合作開發基金,產業合作開發公司的運行、產業合作專案的培育等都需要資金的支援,僅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夠的,應該考慮建立專門的產業合作基金,在產業合作上形成政府投入為輔,基金支持為主的資金支援體系。
6、建立產業合作的人力資源協調和培訓機構,深化兩岸產業合作需要技術、市場、行銷和管理等多樣化的專業人才,能否有效利用或整合兩岸的相關專業人才對產業合作成效的影響舉足輕重,因此,應該考慮在產業合作開發公司架構下,建立專門的產業合作人力資源協調和培訓機構,該機構的台灣合作方可以考慮對對台資企業較為熟悉的行業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