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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積極進言,受本港傳媒追逐提問(中評社 鄧冠英攝) |
不過,陳弘毅亦指出,明白有相當數量的港人不滿意本次政改框架,寧願拉倒也不要“袋住先”,同樣有很多港人如他一般,希望擁有那一票,不如落實普選,願意袋住先者便去投票選特首,不願意袋住先者便投白票甚至杯葛選舉,如此符合民主理念,但無論以何種政治哲學,都難以解釋為何有人有權拉倒政改,剝削其他人的選舉權。
至於泛民“袋成世”的說法,陳弘毅就提出建議,可修訂《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款,即“二00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一款。陳認為,條文中“2007”時間點已經過時,可考慮修改為“2017”或“2022”,並寫明再啟政改須經過的程序,表明日後有修善空間。
陳弘毅還笑稱可如此回應泛民說法,“袋成世,好過成世冇得袋。”陳一直對政改積極建言,除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之外,他還提出以“單一可轉移票制”及“逐一投票”等提名安排,力保選出三個候選人,提高選舉競爭性。此前,他亦提出過“白票守尾門”方案,即在普選階段,若白票數目過半,提委會則重選特首候選人。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出席該活動時就指出,政改次輪諮詢須注意三個關鍵信息,其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曾在解釋“831”決定時表示,若此次普選方案能通過,普選方向不能逆轉;其二,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2017年並非終極方案;其三便是“機不可失”,若失去此次機會,無人知何時能再啟政改。陳弘毅則認為,次輪諮詢文件中,他比較重視港府提出的兩階段提名制度,即提委會聯合推薦參選人,再投票選出候選人參加普選。
張定淮還表示,香港未就關乎國家安全的“23條”立法,泛民議員辭職補選又能成功再入立法會,上述種種令中央感到擔心。陳弘毅在活動中亦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所做的“831”決定,其中一項指導原則,便是以制度保障選出的行政長官“愛國愛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