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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轟蘇貞昌 在辦公桌愛愛也是私領域?
http://www.CRNTT.com   2020-09-10 11:14:01


徐巧芯提出3點分析質疑政府高層,在公務辦公室跟女記者發生性行為,到底哪裡是私領域了?(徐巧芯臉書)
  中評社台北9月10日電/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9日遭周刊踢爆,過去在高雄市府任新聞局長時,在辦公室和前女友(女記者)發生性關係。但“行政院長”蘇貞昌受訪卻表示“丁允恭是個很有才華的年輕人,因為私領域影響了政府或機關,他覺得好可惜”。對此,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提出3點分析質疑蔡政府高層,“身為公職人員,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的辦公室、辦公桌上跟女記者發生性行為,到底哪裡是私領域了?”

  現年44歲的丁允恭男女關係紊亂,8月初任職“總統府”發言人期間被媒體爆料傳出新戀情。周刊直擊,他與一名相差近20歲的媒體女記者互動頻繁,六天三度前往同一間小套房約會,其中一天還過夜,甜蜜指數破表。周刊並指,丁允恭二年前與前妻低調離婚,目前仍住同一個屋簷下,此外,丁之前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也曾周旋在前妻及另一名電視台女記者之間,感情世界撲朔迷離。

  徐巧芯臉書全文如下:

  一般來說如果是政治人物的男女感情糾葛,我是連個人臉書都很少提到。但這次我必須要說,這件事並不是 #私領域。

  但丁允恭的長官們,民進黨的重要人物,到現在似乎都還不這樣想。不管是蘇貞昌,又或者是剛蘋果報道內幕提到蔡英文的說法,都是護航,認定這叫做私領域。(蘇貞昌還加碼說有才華、好可惜,不知道是在可惜什麼鬼)

  身為公職人員,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的辦公室、辦公桌上跟女記者發生性行為,到底哪裡是私領域了?以下分三點拆解:

  一、辦公室的本質:那間辦公室是公家財產,有水電費、冷氣費、清潔人員、辦公桌椅等(對就是當事桌),這些設備跟支出都是來自於公帑,屬於公事。

  二、使用辦公室的權利:你身為公職人員/政務官,能夠使用那間辦公室,是來自於人民對你與你的政黨的支持,屬於公事。

  三、新聞局長的身分與職權:作為新聞局長,跟記者之間的關係,屬於職權範圍,也是公事。

  不管丁允恭說是午休時間、下班時間在辦公室做這些,身分、地點、使用方式都是錯誤的,絕對是“公器私用”。

  蔡英文、蘇貞昌,你們的愛將錯了就是錯了,不要亂扯什麼是私領域。針對這個醜聞,“監察院”應該要查辦違失之處。尤其是新聞報道有一段提到,Y女有向當時的高雄市長、現任的“監察院長”陳菊寫信陳情,但陳菊沒有處理。就讓我們看看“監察院”敢不敢調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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