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調查,周典論陸續交付的500萬元中,周品全自己保管其中50萬元,再將450萬元交付給陳姓秘書,並拿10萬元做負責處理連署的相關費用。
去年10月初,陳姓秘書要求某宮廟黃姓堂主成立連署站,並以每份500元代價搜集連署書。黃姓堂主夫妻答應後,再以每份200元連署書向多人邀集連署。
屏檢指出,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其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之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從重量刑。
另外,周品全、陳姓秘書、黃姓堂主夫妻等4人,坦承犯行,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3年,並別向公庫支付50萬到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