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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花了88分鐘才清點完新台幣2800萬元保釋金。(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8月28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至今已邁入第49天,27日在檢方起訴後,終於在28日清晨交保重獲自由。因為法院裁定交保時已是凌晨,原本負責點收現鈔的櫃台早已打烊,只剩法警室一台點鈔機在運作,法警總共耗時88分鐘才清點完新台幣2800萬元現鈔。
桃園地檢署27日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等11人,並對鄭文燦具體求處重刑12年。桃園地院27日晚間9時30分召開移審庭,歷經3.5個小時的檢辯攻防後,鄭在28日凌晨1時25分被桃園地院裁定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鄭文燦的親友籌措保釋金花了近2小時,直到28日清晨3時14分才分兩次把每張面額1000元的2800萬元現鈔湊足,桃園地院法警也立即展開點鈔作業,後來又花了88分鐘,直到凌晨4時42分才全部清點完畢。
據瞭解,平常上班時間,桃園地院設有專門繳交保證金的櫃檯,不但有台灣銀行的專業人員駐守,甚至也能收支票,可以節省許多點鈔時間。但若是下班時間或假日,桃園地院僅剩法警室一台點鈔機,且每次點鈔只能以10萬元為單位,正反兩面各要點鈔一遍,所以2800萬元的千元大鈔,共要清點560次,平均每次約10秒鐘,才能清點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