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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律師說,檢察官第一次開庭,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第二次開庭改打圖利罪,最後說服法官羈押柯文哲。(林智群律師klaw粉專) |
針對北院羈押裁定內容,林智群表示,他有2個想法:
1.檢察官第一次開庭時,放著圖利罪不強調,太急於主攻收賄罪。結果只能拿出新台幣100多萬元的不明金流,跟京華城200億元的利益差太多,開庭前嚇死人,開庭笑死人,收賄罪部分沒辦法說服法官,連穩穩的圖利罪也沒被採納。其實光是圖利罪就是5年以上重罪,不需要硬加法條,特別是相關金流無法證明的情況下,一直主張收賄罪,很難被法官買單。
2.第二次開庭,檢察官改主打圖利罪,最後法官就以圖利罪羈押柯文哲。結論就是,開庭時不能太貪心,先丟有把握的牌,沒把握的牌,日後證據收集充分後再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