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指出,若依現行戒嚴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總統”宣布戒嚴後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緩衝提交“立法院”追認,換句話說,這一個月會成為“總統”濫權的空窗期,“總統”能從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敵。依據民進黨挺戒嚴的發文內容,此規定若不修改,將對台灣自由民主帶來極大威脅,因此她提出“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需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並規定若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
許宇甄檢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後發現,“立法院”並未規範戒嚴案送交“立法院”後的審議程序以及時間,如此一來又會出現審議空窗期。參考韓國國會2小時集會完成否決尹錫悅戒嚴做法,及“立法院”處理不信任案的審議程序。她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五章之一戒嚴案之處理,要求戒嚴案提報院會8小時內,召開審查,審查及表決時間需於24小時內完成,未完成視為不通過。
許宇甄強調,台灣民主來之不易,需要人民一同守護,為了避免少數人鑽漏洞。現行《戒嚴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需儘速修正,以杜絕台灣出現新黨國體制,希望朝野共同支持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