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商的過程應該是一個循序漸進、水到渠成的過程,或者說是一個從下到上、由民到官、充分發揚民主的過程,這一過程應該不同於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達成各項協議時更多採取的由官到民、自上而下的辦法。為此,兩岸智庫學者和兩岸各界人士、各類社會團體和行業團體應該發揮重要作用,加強往來,就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各項安排、方案獻計獻策,積累共識,包括分歧點在哪裡的共識。這既是一種學術討論,也是一種民主協商。這樣的討論和協商應該不斷擴大代表性,實現制度化,條件成熟時推動建立有學者建議的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等機制,並形成階段性的成果文件或者共識文件。一旦政治條件成熟,就可以推進此類成果文件轉化為可執行的兩岸協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血濃於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認同,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台海形勢走向和平穩定、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時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國家強大、民族復興、兩岸統一的歷史大勢,更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如果兩岸各界能夠深入體會習總書記兩個“無法改變”和“兩個無法阻擋”的含義,就不難準確理解“九二共識”的政治含義,對推進兩岸民主協商進程也必然充滿信心。
(作者係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兼職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