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待強化的“五個堅持”
楊允中還就“一國兩制”的實踐提出了有待強化的“五個堅持”。
第一是堅持維護好國家利益與特區利益兩本賬,且有必要把國家核心益擺在特區利益之上。
楊允中形容其中的道理很簡單:首先,國家利益包括特區利益,不肯愛國的人難求其真正愛特區;其次,認定中央與特區關係是互利共贏關係,確保其健康發展,特區尊重中央、中央關愛特區是“一國兩制”的題中之意;此外,不能違背中國國情與世界潮流,中國是成功實現和平崛起的發展中大國,提升自身發展的中國因素、搭中國快車業已成當今最時髦的世界潮流,作為中國自己的特別行政區當然不容怠慢,特區享有憲法和《基本法》共同設計與規範的高度自治權,享有實行“一國兩制”的合憲性、合法性、合理性,對於特區政府與居民來說,任何時候也不能忘本,不能淡忘作為當代中國人的神聖使命,要時時刻刻心裡裝著祖國和人民。
第二是堅持依法施政、依法治區大方向。
楊允中認為,制度貴在實施,有效實施的前提是對其正確理解,正確理解要求人們思維理性化,並進行必要而深入探索研究。
他表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中央十八大提出的要求。確保高效依法施政還要強調參與意識,要積極參與就有必要適度關注政治發展。政治事關大局、事關方向,政治是公權力的正常行使,是民主、人權的保障,政治體現大學問、大智慧;政治制度是國家制度的核心、龍頭,要關注也要理解;要執行也要維護。
楊允中指,人們可以不參政不從政,但對政治與政治理論關注一下絕對有益無害。
第三是堅持對特別行政區制度正確理解,亦即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
在這一點上,楊允中引述《基本法》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他說,《基本法》根據憲法由全國人大制定,其任務與職能就是對特別行政區的制度作出規定,以確保基本國策的落實。
楊允中還引述另一條《基本法》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
他認為,這表明特別行政區的制度由三大版塊組成,三大版塊互為依存,共同構築了特別行政區的管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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