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評社資料圖 |
“某些區議員在屋邨的居民大會上辱罵官員,亦在其他場合逼迫官員飲用他們所說的含鉛食水,很不幸,我真的有至少兩位同事飲用了這些鉛水。我在政府內部已經發出指示,以後任何官員出席公眾場合、面對同樣的壓力和情況,是不能接受屈辱的。他們要維護的不單止是他們個人的尊嚴,更是特區政府的尊嚴……我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我剛才的一番話又會被扭曲、被抹黑、引來人身攻擊,但是應該說的話就應該說。前人說‘人到無求品自高’,今日我說‘官到無求膽自大’。今次鉛水事件在很早之前發生的時候,我已有膽承認我們的制度有不足、不善之處,我亦努力督促所有部門要做跟進、善後的工作,我有膽指出今次事件被政治化的現象,我有膽冒著被批評護短的風險,為我盡心盡力的公務員同事討回公道。”
——2015年10月,立法會辯論是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公屋食水含鉛事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會議上作出如上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