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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召開記者會,質疑“救國團”廉價賤租國有地。(中評社 張嘉文攝) |
徐永明質疑,國家賤價租給“救國團”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一事,台北市政府已表示要在今年底收回,國有財產署是否也有要針對中央層級土地的部分收回?除了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土地外,賤價出租的金山、天祥,以及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國有財產署的態度為何?國家對志清大樓的訴訟,後續的處理的態度為何?
“內政部”官員表示,“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時空背景,而且“救國團”這幾年的公益行為,可受社會公評。國有財產署官員則說,志清大樓是2005年由“財政部”國產署接管,在2010年國產署與“救國團”進行官司,雖在2013年敗訴,但在2015年上訴後勝訴,今年1月初,“救國團”繼續提上訴,目前官司未定,且還有4000多萬元補償金還未索取。“財政部”官員也表示,“救國團”向國產署承租的地方共11處,目前都是依規定承租、折扣租金,最後都有依“行政院”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