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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25日上午出席人權兩公約記者會,下午立即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就日本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一事進行研議。(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屏東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東南東方150浬公海(距鵝鑾鼻東方1007浬)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追趕,25日上午人船均遭到日本扣捕。馬英九25日下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並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馬英九25日上午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報告發表記者會,下午立即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就日本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一事進行研議,出席者包括“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張善政”、“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與“外交部”、“海巡署”等相關部會首長,共同研商因應策略;“總統府”晚間發布書面新聞稿,以下是書面全文內容。
“總統府”表示,針對日本公務船在西太平洋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海域扣押“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馬英九今(25)日下午於“總統府”內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邀集吳敦義“副總統”、
馬英九表示,日本沖之鳥礁的兩小礁合計約9平方公尺(約兩張標準尺寸桌球桌大小),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進而主張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此事在國際間存有極大爭議。
馬英九強調,“我國”一向主張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對沖之鳥礁之爭議未解,法律地位未定前,日本應該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魚捕等權益,“我國”無法接受日方在該爭議海域扣捕“我國”漁船之行為。
馬英九並在會中裁示,要求“外交部”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我國”政府嚴正立場並積極交涉,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並與我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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