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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過去的財產申報書。(中評社 張嘉文攝) |
黃子哲說,2000年陳其邁第一次連任“立委”,年僅35歲,很難想像他有能力與助理籌資2千萬購買網虎未上市股票。陳其邁當時表示,要拿他父親陳哲男的土地去向銀行借錢購買。但若是借錢買股,陳的輕鬆態度啟人疑竇,當2千萬股票全賠時,居然可以輕描淡寫地說“早就忘記手中的網虎股票放在那裡”。
黃子哲質疑,難道這筆錢都不用還嗎?尤其時隔幾年之後,即爆發陳哲男貪瀆案件,令人懷疑當時陳其邁鉅資買股的錢來源?究竟是不是陳哲男所提供?為何當時陳其邁不敢於財產申報這筆買股資料?是否另有隱情?
質疑點三:陳其邁想藉炒股發大財?
黃子哲表示,2000年,陳其邁時任“立法委員”,沒有想著為人民服務,善盡“立委”職責,只想著跟助理集資買股,做著發大財的夢,如今陳其邁參選高雄市長,不敢簽署反貪切結書,是不是還在想著買股發大財的夢?陳其邁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王育敏則表示,反貪腐是普世價值,陳其邁陣營不斷以似是而非的反控對手,來模糊陳其邁不敢簽署反貪切結書的焦點,是因為陳其邁心虛嗎?無法交代過往的資金來源嗎?陳其邁不斷閃躲陸續被提出的貪腐問題,也不願回應各界的質疑,相信高雄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絕對不會容許貪腐集團再回歸高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