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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主張檢討前“副總統”卸任享特勤
http://www.CRNTT.com   2024-03-04 11:37:48


綠委鍾佳濱。(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3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綠營關切卸任政要安全維護,“內政部”雖訂有相關規範,“特定人士之安全警衛派遣期限一年”,但實務上申請卻變相長期化,包括前“副總統”連戰、蕭萬長、呂秀蓮等人均已申請多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受訪說,過去對於特殊維安要求是因應台灣政治局勢,很多國際例子看到重要政治人物維安確實也有造成問題。她個人頃向相關單位可以檢視作業要點,是否要進一步精進。否則一再開特例讓特例成為常態,這樣會成為安單位與法規困擾。

  她強調,如果卸任官員“元首”等將需要由協助持續進行維安,可以檢視修正標準,她個人是支持進行檢討。

  根據“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特定人士之安全維護派遣期限一年,如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之;但其保護原因消失後,由“內政部”“警政署”撤離其安全警衛。雖有明文規定,卸任政要申請維安卻變相長期化,例如連戰2010年底禮遇期滿後,已持續10幾年依上述規定申請,蕭萬長、呂秀蓮、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也有多年持續申請的情況。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現階段警力是要維護人民安全,珍貴警力對於特定人士維安,是針對特定的人不只是基於禮遇或是過去工作有風險要加強防務,但是隨著業務過去,一年是適當時期,應該要每年檢討,要視情況是否有需要延長。

  他也說,就像連戰卸任超過10多年,職務敏感性是否還需要耗費警力維安,相關單位要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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