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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4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遭台北地檢署聲押,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抗告成功,發回北院更裁。而此次承審的北院強制處分庭(羈押庭)法官是呂政燁。呂政燁曾被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是“綠色法官”,法院雖曾澄清與事實不符。不過此一背景故事,引發聯想熱議。
柯文哲日前由強處庭法官朱家毅承審,朱家毅採信柯文哲不知情、非專業等云云說法,被諭知無保請回。北檢對此補強證據,據了解,再赴土城看守所訊問京華城所屬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相關證述,向台高院提出抗告。台高院合議庭成員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魏俊明、受命法官鍾雅蘭裁定,撤銷柯文哲請回原裁定、發回北院。
台高院發回北院後,北院收到文將給值班羈押庭法官,由於還要聯繫柯文哲、辯護律師等,今晚不開庭。估計明天上午開庭。
此次值班的羈押庭法官為呂政燁,是由律師轉任法官,曾經審理酒駕案,判決酒駕犯的犯罪工具車子沒收。而最著名的事,是施明德生前於2019年9月10日在臉書社群網站,指稱呂政燁承審97年度易字第1586號妨害名譽案件,在審理程序中對施明德先生勸諭和解,曾陳述“我是綠色法官,你如果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等言論,指摘法官具有政黨色彩,此貼文並經媒體轉載。
當時北院再次調閱開庭錄音查明,承審法官勸諭和解時,並無施明德先生臉書所述之言論,審理程序透明、公開,問案態度懇切,施明德先生於臉書所述之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請社會大眾勿再以訛傳訛。
不過,根據“監察院”“102年劾字第4號”文,呂政燁擔任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之案件,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被告及告訴人之訴訟權益情事,爰依法提案彈劾,議決呂政燁減月俸20%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