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今天出席國民黨智庫記者會後受訪時對此表示,他沒有用三親等內的助理,但確實有些民代有用三親等內的助理。問題是他們的確在做助理的工作,所以關鍵不是任用親戚,而是親戚有沒有實質做助理的工作。如果沒有工作僅是人頭的話,就有涉及違法的問題。
羅智強指出,他要給賴清德2個建議,如果真的要把親戚分的這麼清楚,那能不能不要請親戚當“國策顧問”,請問賴清德的三親等有沒有當“國策顧問”或是資政?正人之前要先正己,賴清德是不是也要把相同標準放在自己身上。
再者,怎樣看待親戚跟公職的關係,每個人標準是不一樣。羅智強說,譬如國民黨籍的馬英九,他是當選後全家族都失業。可這是馬英九對自己的標準,沒把這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若賴清德要把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那是不是要檢視“綠友友”雞犬升天的情況,民進黨都還有夫妻當政務官的,那賴清德現在講說三親等內不能當助理,到底立論基礎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