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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內政部長”劉世芳。(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內政部”日前指出,全台共有5名陸配村里長,依“國籍法”規定應解職,但所屬的鄉鎮區公所怠於辦理解職事務,“內政部”將送“監院”查處。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行政院”2023年的一個函示給各部會,所謂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劉世芳說,“內政部”依國籍法要求地方縣市在期限內辦理中配村里長解職,但截至今年5月底,仍有5個鄉鎮區公所怠於作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與花蓮縣政府也未落實督導。她強調,“內政部”多次行文催辦未果,因此,已將上述9個機關函送“監察院”查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國防部”等相關官員列席,就“普發新版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如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之政策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劉世芳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以上表示。
另外針對民眾黨提及“陸配遞補“立委”願簽放棄中國國籍切結書”一事,劉世芳指出,這完全沒有法律效力,因為現行“國籍法”根本沒有任何“切結書”的制度。
劉世芳強調,國籍法第20條早已明訂,擔任公職者必須在一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所有外國國籍,“外國國籍”當然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她認為,若在野黨主張修法、且僅針對中國籍配偶或中配另設特別條款,不僅怪異,更形同特權立法,完全不符平等原則。“國籍法”是針對所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者,若特別做一個針對中配的條款,那是非常奇怪的特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