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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外交部”:日應無條件放人船 船東繳罰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6 14:14:12


台“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中評社 蔣永佑攝)
  中評社台北4月26日電(記者 蔣永佑)台灣屏東琉球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遭日本扣留,船東已向日方繳納日幣600萬元,爭取日本早日放回人船。“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上午表示,對船長要自繳罰款一事並無所悉,“外交部”從事發後就維持日方應無條件及盡快釋放人員、船隻的一貫態度。

  馬英九高度重視此案,昨日親自主持的“國安會”議。王珮玲指出,漁業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漁業署,負責交涉、談判的則是“外交部”,目前“外交部”主要透過“亞東關係協會(東協)”、“日本交流協會(交協)”,在東京、台北兩地積極進行嚴正交涉,並表達抗議,希望日方先將人船釋放後,再來就經濟海域爭議做進一步的協商。

  王珮玲表示,日本片面主張沖之鳥是“島”不是“礁”,據此享有該處200浬經濟海域,我政府認為是存有爭議的,因此無法接受日本公務船在爭議海域扣捕台灣漁船的作法。

  王珮玲說,政府長年都注意到沖之鳥在國際上的地位是有爭議的,因此相關的當事方應該依照國際法來進行協商,或尋求國際組織的協助來和平解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還沒有對沖之鳥的法律地位,做出具體結論前,日本還是應該尊重各國船隻,包括台灣在內在該海域航行或漁捕作業的權益。

  對於“東聖吉16號”船東表示,出航前曾向漁業署查詢,得到可以前往沖之島海域捕魚的答案,如今卻遭日方重罰相當冤枉,目前傾向先繳罰款,最好希望政府能代為負擔。王珮玲表示,目前還沒聽說此事,但正因政府一貫態度就是沖之鳥經濟海域存有爭議,所以才希望日方盡快無條件釋放,目前交涉進度和細節則不便透露。

  王珮玲指出,交涉過程中,雙方各自對外主張是常有的事,對於該船是否要先繳罰款?錢由誰出?目前僅停留在媒體報道,以官方管道來說,她至今都沒有得到任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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