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在“十三五”開局之年,我國各項民生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成果顯著: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許多貧困地區孩子們上學條件改善了,老百姓異地辦理身份證不用來回奔波了,一些長期無戶口的人可以登記戶口了,很多群眾有了自己的家庭醫生,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1000多萬貧困人口實現了脫貧……新一年裡老百姓有什麼新希望,還有什麼問題亟待得到解決?兩會召開之際,《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開展了網絡調查,數千名網民就生活中面臨的各種問題提出了希望和建議——
老有所養
提高養老服務質量,關係2億多老年人口特別是4000多萬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關係他們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質量的大事。要按照適應需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多元供給的思路,盡快在養老服務質量上有明顯改善,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
@雨露 作為“80後”獨生子女,我們夫妻二人將面臨養四老二小一房的問題,壓力比較大。希望按村委會或居委會籌建養老社區,70歲以上的老人按居住地劃分片區,就近入住養老社區。費用直接與退休工資卡掛鈎,農村無經濟收入人群可用宅基地或土地所有權擔保,用糧食抵費用。
@吳民 建議國家增加養老床位,爭取到2020年全國養老床位達到1000萬個,每個城市街道辦至少擁有一座公辦養老機構,在鄉鎮駐地人口集中的鄉鎮也至少有一座公辦養老機構。在全國社區(居委會)、建制村中有條件地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及經濟實體開辦各類養老機構。
@陳建潮 我們在大西北邊疆工作,條件艱苦,病退後回到內地調養。但養老金還是原居住工作地發,並且每年核查一次,很不方便。建議養老金實行異地領取,把養老金從原居住工作地轉到養老居住地。或者兩地人社部門協商,由養老居住地負責監管登記審查,原居住工作地負責發放養老金。
住有所居
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和抑制房地產泡沫,是實現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要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類調控,地方為主,金融、財稅、土地、市場監管等多策並舉,形成長遠的制度安排,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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