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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瑩回答記者問題(中評社 徐夢溪攝) |
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中評社報道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今天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傅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出台是文化立法的一個突破,著眼點在於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的文化權益,規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文化建設和文化服務,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也歡迎社會力量的參與。另外這部法律重視推進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鼓勵提高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效能。
以下是文字實錄:
光明日報記者:謝謝主持人,我們了解到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了電影產業促進法和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但是文化類立法的數量仍遠遠不能滿足現實需求。請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文化立法方面近期還有什麼安排?請您介紹一下3月1日起實施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有何重要意義?它將為百姓帶來哪些利好?謝謝。
傅瑩:我們去年新通過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這是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在我們國家歷史上每當經濟進入一個繁盛的階段之後,往往就會出現文化、藝術的大發展。現在中國人均GDP已經超過5萬元人民幣了,也接近了國際上中等收入的水平。現在大家也注意到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在不斷上升的。你說的很對,在我們的法律體系中,文化類法律相比而言確實少一些。
本屆人大常委會加大了這方面的工作力度,已經通過了有電影產業促進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正在制定的有文化產業促進法和公共圖書館法。另外準備修改兩部法律,一個是文物保護法,還有一個是著作權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出台是文化立法的一個突破,著眼點在於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的文化權益,規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文化建設和文化服務,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當然也歡迎社會力量的參與。另外,這部法律重視推進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鼓勵提高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效能。確實在我們國家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差異還是比較大的,需要努力採取措施,能夠實現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村,都應該能夠公平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務,更好地傳播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謝謝。
(報道組:林艶 郭至君 徐夢溪 束沐 後方支援記者:秦正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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