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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達成“騷年鬥陣走——丙申冬北京共識”(中評社圖片) |
第一,“親子關係”認為大陸是母親、台灣是孩子,兩岸是親子關係,台灣是“在外流浪、終究要回到母親懷抱的孩子”。他指出,這是從文明史觀來看待的,大陸是中華文明與文化的母體,台灣與香港、澳門一樣只是中國在近代以來不幸遭遇下被掠奪、被遺棄的孩子,這種史觀可以追溯到聞一多《七子之歌》的文本,因而在大陸廣大民眾心中尤其根深蒂固。
第二,“兄弟關係”認為兩岸是兄弟,有著共同的血脈,也有著恩怨情仇,目前也面臨著共同的問題。他認為,這是從內戰史觀來看待的,因而也存在著誰是兄、誰是弟的問題。從體量和實力而言,當然大陸是兄、台灣是弟,但從國共政治史來看,尤其是對國民黨以及藍營民眾而言,他們認為有國民黨創立的“中華民國政府”所管轄的台灣反而是兄,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年輕。因而冷戰時期的“一中代表權”之爭直至延續到今天的“一中各表”的問題,其實本質上是“兄弟之爭”。還有人認為,國共兩黨分別探索中國現代化的道路的過程時“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甚至還有人聲稱“兄弟分家也無妨”。
第三,“男女關係”認為台灣是一位“有魅力的女生”而大陸是一位“有實力的男生”,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兩岸關係是“追求與被追求”關係,另一種認為兩岸是“名義上結婚,實際上分居,但一方仍然想複合”的關係。他表示,這是從國際政治觀來看待的。此觀點把台灣的“人格獨立”與大陸的“互不隸屬”作為前提,把大陸通過促進兩岸交流促進統一的過程視為“追求”的過程,把台灣的“維持(單身)現狀”、“自主決定”與“開放選項”視為應然。此觀點認為大陸不應在與台灣“進入戀愛關係”前的交往時設定前提(以結婚為目的的日常交往),台灣則有權和其他國家(主要是美、日)交往。
第四,“夥伴關係”認為兩岸之間是生意夥伴,雙方談生意一起賺錢比較重要,談政治則“傷感情”,但在談生意的過程中,若雙方意願契合、共同利益多,可以積極探討爭端解決機制、合作機制乃至某種共同組合,若雙方沒有或較少交集則可以“各賺各的錢”,一方也不可以強迫另一方與第三方做生意。他介紹,這是從功能主義觀出發看待兩岸關係的觀點。
第五,“鄰居關係”認為兩岸除了地理距離較近之外,血緣、情感、歷史的連結可以忽略不計或可以回避,雙方的交往也可有可無,對於台灣而言,大陸是一個強大的鄰居,視其所有有意交往的舉動為“侵門踏戶”,台灣若要自處只能“力抗”強鄰,為此可以拉攏其它鄰居。他認為,這是從分離主義觀出發看待兩岸關係的觀點,此觀點認為台灣有必要“新立門牌”彰顯其和大陸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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