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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鑒大灣區經驗 探索閩台“融合第三制”
http://www.CRNTT.com   2024-02-07 00:14:03


 
  例如,至今仍有台胞反映在一些大陸網絡平台遇到“註冊難”的情況⑥,事實上這裡就存在未能平等享受“接入權”的問題。而《意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取消台胞在閩暫住登記、鼓勵台胞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從根本上、觀念上、制度上解決了在閩台胞的“平權”問題。在此基礎上,示範區內一視同仁地歡迎台灣青少年就近入學、享受公立教育待遇,並以廈金、福馬作為兩岸同城市民待遇的改革試點區域。可以想象,“一日行閩台、一碼通兩岸”的現代化便捷生活圖景,將在示範區內實現。

  第三,超越“統戰思維”、邁向“統籌思維”。隨著示範區的先行先試,台灣社會有望消除對統戰“污名化”偏見,感受到大陸用心用情為台胞做實事、謀福祉。眾所周知,統一戰線是中國共產黨的重要法寶,也是大陸對台工作的核心理念,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就是交朋友,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敵人搞得少少的。但在兩岸分離、隔閡的歷史因素和現實環境之下,“統戰”一詞長期在台灣社會被政治化、污名化、妖魔化,從此次《意見》頒佈後民進黨當局和一些島內政治勢力的酸言酸語中便能顯現出來⑦。

  大陸對台治理思維的創新與深化,意味著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建設,不再衹是傳統意義上的統戰工作、政治工作,而是涉台公共治理體系的構建與完善,因而更需要統籌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謀求對台政策的全局性、協調性。無論是幾年前大陸31條、26條等重磅惠台措施均由多個部委聯合發佈,還是此次《意見》下發後不久,中央台辦、國家發改委會同48個部委和福建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動落實⑧,都是“統籌思維”的充分展現。

  第四,超越“互利思維”、邁向“互補思維”。示範區之所以在兩岸社會順民意、得民心,是因為融合發展為化解兩岸分歧、走向心靈契合描繪了漸進式藍圖。互利合作的經貿關係固然是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但正所謂“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心相交,成其久遠”,如何從利益融合到心靈契合,如何創造經貿合作的外溢效應,始終是三十多年來兩岸交流合作面臨的重要課題。歸根到底,兩岸都是中國人、都是一家人,需要在尊重彼此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共同實踐來逐步化解分歧、形成命運共同體。

  關鍵在於,雙方能否基於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展開彼此有益治理經驗的互補互鑒。比如,近年來閩台鄉建鄉創如火如荼展開,越來越多台灣青年將島內社區營造、生態環保、志願服務等領域的有益經驗帶到福建,助力大陸鄉村振興,正是《意見》著墨較多的部分;再比如,作為福建深化改革典範的“三明醫改”,成功經驗被推廣至全省全國,而《意見》提出進完善台胞在閩醫療保障、率先推進廈金基本公共服務“三化”,相信也會讓更多台灣民眾親身感受到大陸公共服務體系的優越性。

  上述四點大陸對台思維創新,不僅是兩岸融合發展的理論創新,也將付諸福建示範區的實踐創新。事實上,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四大平台”融合發展先行先試的過程中,一些重要經驗也具有相似和共通之處,一些成功模式也值得閩台融合、福建示範區借鑒和推廣,歸納起來有四點:

  一是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安全四組關係。2018年至今是粵港澳大灣區規劃與建設的開篇期,但面對香港“修例風波”、新冠疫情等百年未有變局等重大考驗,在中央堅強政治領導和高超政治藝術的駕馭之下,建立和完善了港澳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效有力遏制和化解了倒灌、滲透和顛覆性風險,為“四大平台”深化改革開放與融合發展奠定了安全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

  二是兼顧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上下結合推動制度創新。在中央、國家層級有《建設規劃》、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在地方層級有合作區委員會、理事會、執行委員會等,全國人大與經濟特區也行使立法權為改革保駕護航;同時,珠三角地區歷來是思想解放之地,許多粵港澳跨境合作機制沒有先例可循,都是基層摸索形成“灣區標準”⑨,再有序推廣。

  三是以吸引人才、基建先行為統領,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人才高地。大灣區“四大平台”各項規劃建設都是緊緊抓住“人才”這個牛鼻子。人才是第一資源,有了人才,才能持續不斷地發展和創新。同時,引才更要留才,因而各種住房、社保、稅務等優惠便利政策,都是為了讓港澳、內地及全球高端人才在大灣區扎根。

  四是以“共同生活圈”塑造“重疊認同”,促進同胞心靈契合。有一個時期,部分香港民眾尤其是香港青年的國家認同出現偏差、被反中亂港裹挾,大灣區一度被貼上政治標籤,但經過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的撥亂反正,更重要的是疫情後“共同生活圈”重啟,大量香港市民和年輕人“用腳投票”擁抱灣區,“大灣區認同”成為連結“香港認同”與“國家認同”的重要橋樑。

  三、以“兩個空間論”建構“融合第三制”概念

  大灣區“四大平台”事實上扮演了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中“兩個空間論”的先行先試角色,體現了“一國兩制”優越性與對台示範性,並產生了“第三空間”與“融合第三制”的理論概念和實踐概念。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本人嘗試探索“兩個空間論”的理論內涵與實踐圖景,並在第273期《中國評論》月刊和第12屆“中評青年論壇”中進行了初論⑩與再論⑪,先後提出了“兩岸制度融合的場域可以在雙方共同創造、塑造的特定‘空間’之內進行”、“‘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在兩岸各自‘治理空間’之間創造出一個‘重疊空間’,進行局部性、可控性的治理融合實驗”等建議。

  香港、澳門回歸是國家統一進程的里程碑,而回歸後治港、治澳以及推動港澳納入國家治理體系、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樣是國家統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一國兩制”在港澳實踐、完善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過程,更是當前和今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達致和平統一,甚至統一後治理的經驗積纍和理論探索階段。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過程中凝結、提煉、升華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同樣是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必將運用於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以及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進程中。因此,若以“兩個空間論”檢視粵港澳大灣區“四大平台”規劃與建設,可以總結出三個先行先試作用:

  一是,大灣區“四大平台”為港澳同胞創造了更加廣闊的治理空間、經濟空間、社會文化空間和國際活動空間。

  二是,大灣區“四大平台”絕不為任何反中亂港亂澳、分裂國家、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活動留下任何空間。

  三是,大灣區“四大平台”在內地與港澳不同制度之間創造了具有“重疊空間”意義的“第三空間”,并在此範圍內展開“兩制融合試驗”。

  上述三點先行先試的作用,事實上已經為建設福建示範區、乃至未來閩台進一步深度融合發展、融合治理、融合統一,提供了具有理論指導性、實踐可行性的路線圖。基於超前思考、理論創新,根據《意見》總體精神,可以初步提出有關“融合第三制”的概念釋義:

  第一,“融合第三制”是“一國兩區”框架內、“一國兩制”基礎上,以福建和金門、馬祖為試驗區,由兩岸同胞民主協商、共同治理、上下結合的中國式現代化制度體系。首先,“一國兩區”是兩岸關係的現狀,更見諸於台灣方面現行憲制性規定,而“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也是需要兩岸各黨派各界別共同探索的和平方案。其次,“融合第三制”不涉及國號、旗、歌兩岸既有政治分歧,現有範圍及於金門、馬祖,具有堅實的地方民意基礎,但最終目的是從根本層面化解兩岸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的差異。再者,中國式現代化是“融合第三制”的底色,不受外部勢力插手,根本上是增進中華民族福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第二,“融合第三制”旨在通過實際行動和實踐成果,來逐步回應和化解台灣社會對“一國兩制”長期存在的誤解和疑懼,同時也汲取港澳回歸後“兩制並立”的經驗教訓。首先,“融合第三制”與“一國兩制”是辯證統一的關係,“融合第三制”的根本目標是探索、建立和完善“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形式;其次,“第三制”從概念和話語上既具有創新性,也具有靈活性、折衷性,符合了長期以來島內輿論和民意對“二元政治格局(藍綠與統‘獨’掛鉤)”的無奈與不滿、對“第三條道路”的期待,且“融合第三制”不會影響或改變台灣本島既有社會制度;再者,香港回歸後“兩制並立”出現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兩岸統一前的“融合第三制”不僅是解決方案,也可以在實踐中發現問題、預防和化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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