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為全國性法律,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對香港而言屬履行憲制責任,應當透過本地立法的方式在港實施。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去年年底約見立法會議員時談到,通過咨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和舉行公聽會,主動接觸業界進行討論,《草案》草擬工作大致完成。他亦稱,《國歌法》本地立法定會參考全國性法律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亦會充分考慮香港本地的法律制度、普通法及香港情況。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對媒體表示,歡迎《國歌法》草案盡快交到立法會,令侮辱國歌的行為不再發生。她認為,在議員宣誓前奏唱國歌,是合情合理,有必要且可凸顯立法會是“一國兩制”下的重要機關。
國歌是全中國人民情感的寄託,類似《國旗法》和《國徽法》,《國歌法》立法也是順應民族大義。正如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先前所強調,《國歌法》並不是一個新事物,在坊間已討論很久,絕對不存在政治施壓,相信透過解釋及講解,市民會明白《國歌法》有需要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