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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副召集人吳傑莊介紹市民參與方式(中評社 張心怡攝) |
我們是一群來自工商、法律、科技、基層等多個界別的香港市民,我們看到了去年香港有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一位港人在台灣殺害女友之後,逃回香港。雖然他已經承認殺人的事實,但香港現有的法律卻無法追究其殺人的罪行,令到死者不得安息,家屬不能平憤,公義更難以彰顯,難道香港這個法治社會,變相成為“窩藏”犯罪的天堂嗎?
這樣的狀況當然不能再延續下去。特區政府在3月26日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既為了處理台灣殺人案,也是要完善香港整體刑事司法事宜協作制度,避免香港成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懲罰之地,是保護香港廣大市民的安全,讓社會更加繁榮穩定,市民更能安居樂業。
我們全面研究了政府的這項修例草案,認為符合人權保障原則,其法律理據是充分的。首先,如果有殺人犯、強姦犯、恐怖分子在內地、澳門或台灣犯案後逃到香港,就必須要有適當法律基礎來處理,否則,香港就變成逃犯天堂和烏煙瘴氣之地,市民的安全也難以保障;其次,特區政府提出的修訂,是以個案形式來處理,參考了英國和加拿大、各自實施了超過30年的做法;特區政府和法院素有處理逃犯移交的經驗,也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對移交要求進行雙重把關。而且,香港法例第503章提供充分的法律和人權保障,完全符合聯合國就移交逃犯事宜通過的範本,市民可以放心,有關法例不會被濫用。另外,以個案形式的建議,也是由於台灣涉嫌殺人案有迫切需要,否則,殺人疑犯在今年4月29日法官宣判之後,就有機會隨時獲釋,從而逃避法律應有的懲處。
法網恢恢,應該疏而不漏。我們決定成立“萬眾同聲撐修例公義組”,發起“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活動,從4月16日開始,呼籲廣大香港市民通過網上或親身簽署等方式,聯署支援政府的修例,期待這項旨在完善法制、彰顯公義的修訂能夠如期通過,避免香港淪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責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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