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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召開會議(中評資料圖) |
四、立法會選舉押後 人大決定解決真空問題
7月3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因疫情肆虐影響公眾安全,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定於9月6日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至2021年9月5日舉行,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尋求支持。,中央人民政府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根據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人大常委會決定解決了香港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為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了堅實法律基礎,有利於維護香港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香港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