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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将审议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圖片來自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立法會周三(26日)恢復二讀和三讀《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當局提出14類、共369項修正案,涵蓋不同範疇,包括將資審委成員人數上限由5人增至8人,並規定行政長官除了委任主席及2至4名官守成員外,亦須委任1至3名非官守成員。
修正案涵蓋13個不同範疇,其中當局建議加入條文,訂明按照《基本法》附件一或二,對資審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選委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或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由於亂港議員已經先後被DQ或辭職,預期立法會將會順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