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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中評社 洪德諭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22日電(記者 洪德諭)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立法院”總質詢前受訪時表示,此案香港有它的可及性與便利性,應該在香港進行審判,若香港要跟我們司法互助,就應該把相關資料給台灣再加以審判,不要藉這個案政治操作。
針對此案,媒體詢問若陳同佳自己搭機來台,是否等於司法互助破功?蘇貞昌表示,此案兩邊都有管轄權,但這個案殺人的人在香港並被關在香港監獄,被害家屬也在香港,香港有它的可及性與便利性應該要進行審判,不應該讓司法有空窗期,讓重犯趴趴走。
蘇貞昌強調,若香港要我們司法互助,就應該把相關證據、調查資料、筆錄搜索資料給我們再加以審判,不是讓重犯趴趴走“又不是身體檢查”,一定要相關證物才能判,否則來也沒辦法進行。
蘇貞昌強調,他已責成“法務部”、陸委會與香港談司法互助,但也批評香港過去不理不睬,現在態度丕變,目的是合理化送中條例,呼籲不應做政治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