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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中評社 鄭羿菲攝) |
黃珊珊指出,“棄保潛逃”目前在刑法中沒有相關懲罰規定,就算被抓到也維持原來的刑度,所以棄保潛逃在台灣成為權貴犯罪普遍情況。前高雄市陳菊市府專委趙嘉寶、民進黨籍屏東縣車城鄉長林錫章、中國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以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這些權貴不僅判得慢,更是跑得快,犯罪後完全抓不到人,在台灣有關係就沒關係,根本有恃無恐。適度提高脫逃罪之刑責,才能發揮司法的公正性,不讓高官權貴心存僥倖。
吳春成認為,現在的司法是在保護權貴,相關案件2019年9月就送“行政院”審議,結果一直卡關無果,現行法律對貪污罪只要不涉及金錢、利益、對價關係就無法課予刑責,導致“大哥永遠抓不到”,台灣若要成為真正民主法治國家,必須把相關法案透明化,不要把民眾當傻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