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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次長”林國顯。(中評社 鄭羿菲攝) |
高金素梅質疑,外界對陸委會、“交通部”片面宣布禁團令的法律基礎有許多質疑。“交通部”觀光署報告中指出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及“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對旅行業赴管理監督之責,就損害“國家”利益這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以必須暫停旅行團赴陸。“旅行業者組團赴陸,到底破壞了我們哪些國家利益”?
林國顯回應,危害“國家”利益是綜合考慮,逆差是其中一項⋯⋯林還沒說完,高金素梅就端出日本“觀光局”公布的數據說,去年第二季台灣人赴日旅遊人均消費為17.68萬日圓,相當於新台幣3.7萬元,那等於去年台灣人赴日旅遊消費約1000多億元,比2019年台灣人赴陸旅遊消費805億元還多。若以逆差來說,“交通部”是不是要禁止旅行團組團到日本?
林國顯差點招架不住,頓了一下才說,本質上日本政府並沒有禁止日本人民來台旅遊,若政府態度是開放的⋯⋯高金素梅則反駁,那你就不能把逆差列為“國家”利益受損的理由!否則日本逆差更多,不是以觀光條例禁止組團赴陸觀光,她不接受這樣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