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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鄭文燦案偵辦時間點,黃國昌提出質疑。(中評社 鄭羿菲攝) |
黃國昌說,另外,鄭文燦拿了錢,為何在過了1年後急急忙忙地退還?是不是檢調要偵辦這件事時,已經走漏風聲?鄭文燦才趕快以借貸的名義還錢?若賴清德認為肅貪是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必須得民眾一個清楚的交代。當時的“法務部長”邱太三、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到底做了什麼?誰壓案?誰洩密?誰像鄭文燦通風報信,一定要徹查到底。
黃珊珊也說,送錢的被收押禁見,收錢的被交保,非常不合邏輯,希望檢察官是有真正的證據後來查辦,不要成為政黨掃除異己的打手。鄭文燦的案子檢調在7年前就再查,當時“行政院長”還是賴清德,是不是現在鄭文燦與賴清德的立場不同,檢調就變成掃除異己的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