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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月2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內政部”以具陸配身分的中國國民黨籍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未放棄對岸“國籍”為由“解職”,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賴政府”操作“新“兩國論””。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回應,對政府來講,“國籍法”的硬性規定是不能有“雙重國籍”,這是忠誠性的問題,從頭到尾與“兩國論”毫無關係。
陸委會2日召開例行性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回應媒體相關提問。
梁文傑表示,過去曾有一些法院判決認為大陸地區人民也是“國民”,所以可以提起“國家賠償”等,“行政院”在去年5月已發函各“部會”解釋,所謂的“國民”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或是在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白話來講,就是有資格參加健康保險才叫做“國民”。
梁文傑說,因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的說法,其實是承襲過去很多機關或法院的錯誤,我們要再次指正。
梁文傑指出,史雪彥被解職與“兩國論”毫無關係,我們的“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凡是要擔任公職,就不能有“雙重國籍”,就必須要放棄“外國籍”,若放棄不了,對不起,沒有第二條路,就是不能擔任公職。至於國民黨籍“立委”主張大陸國籍無法放棄,第一,有沒有辦法放棄要看申請之後的結果,但目前為止沒有人申請過,因此陸委會也不知道到底可不可以放棄國籍,先申請再說。
梁文傑認為,第二,藍委也說因為我們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不叫做國籍,但對政府來說,“國籍法”的硬性規定,是因為不能有多重忠誠的問題,所忠誠的對象無論是聯合國的會員國,還是不被聯合國所承認,或僅是一個政權都一樣,我們“國籍法”就是硬性規定,你只能夠有“台灣的國籍”,其他國家的國籍一概不准,不管是因為什麽原因,所以從頭到尾這件事與“兩國論”根本毫無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