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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專利申請書註明自己國籍為中國。(中評社 楊騰凱攝) |
凌濤指出,2008年鄭運鵬選輸“立委”就前往中國大陸設立資本額5600萬的“鷗業新媒體”,並與中國大陸三大國企包括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進行生意交流。今天要進一步揭露,當時候鄭運鵬不止與三大國企合作,鄭運鵬2008年還向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提供影音圖文信息的移動通訊系統”專利申請,在這份專利申請中,鄭運鵬自己是發明人,且大幅引用中興公司、華為公司的專利,顯然鄭運鵬對中興、華為的技術頗為認同,跟他們學到很多東西,這叫不叫出賣自己成為“中共同路人”?
凌濤強調,甚至在這份鄭運鵬主動提出來的專利申請中,鄭運鵬註明自己住在“中國台灣省台北市”,國籍也是“中國”。如果鄭運鵬的人生經歷可以被檢驗,那鄭運鵬要講清楚,“中國台灣”與“抗中保台”哪個才是鄭運鵬?若這不是事實,鄭運鵬可以告他,但他擔心鄭運鵬會成為法院認證的中共同路人。
游淑慧則表示,2008年民進黨下台後,許多“台灣價值”都跑到中國大陸去實現,人民幣、新台幣都要,這就是民進黨,在台灣打著抗中保台的訴求,保到台灣越來越危險。
游淑慧強調,鄭運鵬應該交代目前在大陸還有沒有別的生意?當年的專利有沒有過期?專利在大陸衍生的商業利益如何?有沒有列入財產申報?賺人民幣不是罪惡,但民進黨把它說成是罪惡,希望桃園市民能檢驗這些雙標的政治人物。 |